索 引 号 | 01425815-X/2021-00001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05 |
标 题 | 连云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连云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连云区住建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落实职责,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更新维护工作。通过安排专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参与区政府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的方式,有效提高了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和业务能力。2020年全局主动公开文件共51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长效化管理工作,确保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间节点推进此项工作,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常规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无泄密隐患。
三是加强载体建设。通过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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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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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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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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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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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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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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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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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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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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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通过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月主动上报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同时,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档案馆,做好文档交接手续,方便单位、组织和群众进行查阅。
2020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51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人事任免0条;政府文件3条;政策法规14条;民生公益14条;基础设施建设14条;人大政协报告4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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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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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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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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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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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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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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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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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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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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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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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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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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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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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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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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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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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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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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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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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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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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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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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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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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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2020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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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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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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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2020年度,我单位尚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确定。
对此,我单位积极参与区政府举办的相关培训,并积极主动与区政府办及其他单位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加强学习交流,掌握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的界定方法与技巧,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我单位将以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为目标,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要求专门负责的同志定期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高效的运作;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与区政府对接工作要求,完善本单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连云区住建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并在“连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any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连云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310479;传真:82316159;电子邮箱:lyqcsjs@163.com)。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