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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18-00059 分 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8-10-17
标 题 关于景城名郡外墙安全隐患处置工作的复函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景城名郡外墙安全隐患处置工作的复函
时 效 有效

关于景城名郡外墙安全隐患处置工作的复函


 

区安委

2018年6月19日,我局在该小区工作检查中发现多栋房屋外墙瓷砖出现空鼓脱落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针对上述情况,我局随即要求物业公司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控措施,另一方面书面致函开发商尽快维修,消除隐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做好安全隐患防控工作

1、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安全隐患宣传预警工作。通过印发宣传单、公共宣传栏布告、入户走访告知、安装警示标识牌等方式,提高小区业主隐患意识,预防意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2、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隐患防护措施。一方面约谈开发单位负责人,要求尽快修复,消除隐患,并即刻设置防坠网、完善围挡、布设路障等有效措施,完善隐患周边安全管控工作,防止墙皮脱落毁物伤人。另一方面,要求物业公司即刻采取圈拉警戒线、设置路障等防护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3、督促物业公司健全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在安全隐患消除之前,要求物业公司实行安全隐患常态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要求物业公司制定外墙安全隐患应急预案,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全时段待机,发现险情务必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即刻开展工程质量处置对接工作

6月21日起,我局通过书面发函、约谈项目责任人等方式,与开发单位进行了多次反复沟通,开发单位对解决外墙质量隐患无明确表态;近两个月,我局会同云山街道、平山社区多次上门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抓紧承担安全隐患处置责任。开发单位先是口头承诺愿意承担责任,随后又表示施工单位认为外墙质量超出责任范围,施工单位不愿承担。截至目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此安全隐患的责任存在分歧,互相扯皮推诿,对外墙安全隐患及工程质量,至今未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对此,我局已将该情况向建筑工程质量主管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

三、相关建议

外墙安全隐患事关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处置工作刻不容缓,我局虽然及早做了大量工作,但对房地产领域尤其工程质量方面无监管权限,开发单位及施工单位对问题处置不愿承担,不予配合,致使质量问题一直未处置,安全隐患一直悬而未决。建议:

1、区安委会约谈开发单位及施工单位,督促其积极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及早消除安全隐患。           

2、区安委会向市安委会说明情况,请市安委会要求主管部门对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处置。

3、我局已将该情况向建筑工程质量主管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下一步,我局将主动对接,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处置。

 

附件:1.关于景名郡小区房屋外墙脱落存在安全隐患的通知(连区建函〔2018〕25号)

      2.关于全面加强外墙安全隐患预防工作的通知

      3.关于“景名郡”小区建筑外墙工程质量引发安全隐患的报告(连区建〔2018〕130号)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