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索 引 号 01425815-X/2015-0001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5-04-20
标 题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建〔2015〕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连云区住建局《请销假和外出通报制度》及《文明接待制度》重新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4月20

请销假和外出通报制度

  一、普通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请假两天及两天以上的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的分别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两天及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同意后,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直接报局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区纪委、组织部和区相关领导汇报。

  四、病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假到期后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若需延期须重新办理续假手续。

  五、遇周日或节假日值班请假向带班领导汇报;遇防火、防汛等突发事项或集体学习活动等一律向局主要领导请假。

  六、局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抽查,若发现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上班的视为旷工,检查结果作为年底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文明接待制度

  一、文明接待是指住建局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来电来函过程中,对服务对象的文明接待行为。

  二、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要多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充分体现住建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1、接待来电。当电话铃声响起,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声,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凡属住建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如办公人员清楚情况,可直接解答来电来访群众,如对具体业务不清楚,应当直接告知来电者,同时将来电者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记录清楚,并承诺其在一定时间内答复做好反馈。

  2、接待来访。做到来人主动打招呼,热心耐心问事情,清楚讲解不马虎。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事项,并做好记录。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说服疏导,并积极联系相关业务科室给予答复;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单位给予妥善处理;如发现所反映的问题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社会安全隐患,应该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3、接听电话或接待来访,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推脱敷衍。

  4、各部门要设立《来电来访登记簿》,准确记录时间、来电来访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所反映情况及最终的办理结果。

  5、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服务对象,接待人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服,做好工作。

  三、对热情规范服务的机关工作人员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服务态度生、冷、硬的机关工作人员,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处罚条款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济处罚、停职待岗等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4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