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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18-00038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8-05-29
标 题 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时 效 有效

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秦泗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规划加强无物业小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基层设施维护资金筹措机制。主要来源有:对未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街道社区负责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及时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为房屋后续维修提供资金保障。对改造后的停车位等共用部位租金收益,纳入设施维护专项资金。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对于形成规模的小区,由业主自主申请、街道社区帮扶,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规模小等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不成熟的小区或独栋住宅,由辖区街道办事处指导参与,社区派员参加,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三、引进物业服务公司。对于规模大、基础设施好的小区, 由业主大会或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对于住户以老龄群体为主、物业费缴纳意愿低的小区,设立“居民物业自治委员会”的长效管理模式;对于无法纳入集中管理的独栋住宅,由街道实施区域整合,居委会设立“物业服务中心”代管的物业管理模式。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联系人:卢炀      联系电话:81888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