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5-X/2019-00026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 | 发文日期 | 2019-05-30 |
标 题 | 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刘新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开海棠路、胡棠路沿线公交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东部公交公司在在海一方周边道路采用纯电动公交车运营,充电站设置在海滨大道首末站(大港路东),如线路延伸,车辆续航里程满足不了运营需求,车辆充电将成为一大问题。经实地察看,胡棠路道路较狭窄,东部公交公司公交车均为10.5米或12.5米车型,道路不符合车辆通行条件,加之周边无公交回转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为此,我局将积极协调区相关部门对该道路重新规划改造,妥善解决线路延伸后带来的车辆停放、调度、回转以及驾驶员休息、如厕等难题。待条件具备后,及时协调东部公交公司根据道路状况、客流出行等特点,合理优化调整线网布局,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联系人:相雷 联系电话:81888267)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