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5-X/2022-00018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2 |
标 题 |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9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连区建复〔2022〕3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9号建议的答复
王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发展建设充电桩共享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在连云区建设充电桩的建议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要求,同时符合省市有关规划、政策要求。
二、我区已成立国有独资江苏东诚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连云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建设经营性场站82个,包括:59个政府、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场站,23个旅游景点场站。其中小车直流充电桩1042个,大车直流充电桩56个,小车交流充电桩86个,柔性充电桩8个;居民小区57个(23个老小区和34个新小区),申报充电桩5966个,建设规模约6.5亿元。目前,项目正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下一步将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用电等部门,按“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既做到使用安全与便利、充电流程简单、充电环境舒适,还要充分考虑用户需求,从而达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张作伟 联系电话:8019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