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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19-00008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9-01-29
标 题 关于商请审核确定板桥污水处理厂2016年城市污水处理费返还金额的请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商请审核确定板桥污水处理厂2016年城市污水处理费返还金额的请示
时 效 有效

关于商请审核确定板桥污水处理厂2016年城市污水处理费返还金额的请示


市住建局:

按照《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住建局  连云港市环保局关于政办〔2016〕558号办文单的办理意见》(连财〔2016〕51号),我局现将板桥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2016年1月-2016年12月自来水统计量及相关资料上报,恳请市局对板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水量进行核定,确定该污水处理厂2016年城市污水处理费用返还金额,并协调市财政局及时拨付。

当否,请示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