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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21-00042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07-21
标 题 关于立即在全区住建和交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文 号 连区建〔2021〕8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立即在全区住建和交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科室、局属单位:

  近期,省内外陆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6月13日湖北十堰燃气爆炸致25人死亡,6月25日河南柘城火灾致18人死亡,6月28日宁夏银川爆炸事故致3人死亡、1人重伤,7月12日苏州吴江四季开源酒店坍塌导致17人遇难。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发生,做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区住建局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住建和交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践行“两个维护”和坚定“四个意识”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防范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三个责任、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整治隐患为重点,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全面开展全区住建和交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维护好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和全区安全生产形势。

   二、整治重点

    各科室、局属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抓好以下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攻坚:

    1.建筑施工方面。一是积极配合市住建局检查在建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临时用电、脚手架、边坑基坑支护、起重机械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大风和大雨等恶劣天气后应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落实夏季高温室外建筑施工作业各项防护措施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五个环节”管控措施情况。四是排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城镇燃气方面。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推进“瓶改管”工程,按序时进度提升燃气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接入率;加大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力度和频次,坚决杜绝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打击“黑气源”、“黑气站”,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助力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3.市政设施方面。组织地下管网成员单位排查污水、供水、供电、供气、广电、通信等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移位雨、污水井盖;安装主次干道雨、污水检查井防坠网;督促各管线产权单位9月底前完成防坠网安装,消除窨井“吃人”等安全隐患;加大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强化市政设施的巡视力度,减少安全隐患。

    4.城市园林绿化方面。对全区树木逐一进行排查,对存在危险的树木要进行整枝、修剪、加固,保障居民生产生活安全。加强公园游乐设施警示标志管理,做到标志清楚醒目,重点加强对载人游乐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加强安全通道管理,确保人员疏散顺畅。

    5.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方面。重点加强简易工棚、农贸市场、大跨度轻质结构厂房、老旧危房和有人居住暂设工程的维修使用和管理,及时清理房顶冰雪,防止发生坍塌事故。进一步加强镇村房屋排查力度,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全面排查镇村危旧房,尤其是农村经营性用房,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整改隐患。

    6.危化品安全治理方面。要全面抓好住建和交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中发现隐患整改情况,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加强全过程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切实管控好安全风险,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7.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整治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针对车辆及人流消防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违规私搭乱建、设置障碍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高层建筑消防车操作场地受限,尤其是居民住宅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8.交通运输方面。一是发挥协同协力效应,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安全整治工作清单,强化对企业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发力,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二是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三是深入企业检查,强化货运源头监管。继续严格执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向好。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各科室、局属单位要按照“快速高效、齐抓共管”的思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科学部署,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核心,业务科室、局属单位为阵地,街道社区配合齐抓共管,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0日前)。按照大排查大整治的时间安排,各科室、局属单位要深入辖区企业指导服务,推进企业按要求和标准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以增强企业的本质安全度。要严格按大排查大整治的时间安排做好对各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企业的抽查检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采取管用的措施确保全面整改前的安全生产。对在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各类风险和隐患,严格按标准督促整改,严格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以保证大排查大整治取得成效。

    (三)巩固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各科室、局属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形成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式排查责任、整治责任,确保排查到位、安全问题隐患整治到位。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加强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敷衍、不严格落实排查标准的企业进行严厉惩处,并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采取上限处罚直至关闭,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企业的自律贏得企业自身的安全。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年底安全生产考核。

    (三)做好应急管理。各科室、局属单位在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政企衔接、针对性强的综合实战演练,提升事故救援和处置能力。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交通运输、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要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救援人员,保证救援力量充足,做到有备无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通讯设备要保持全天候畅通,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要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做到工作留痕,及时整理安全生产大排查和整治期间动员部署、日常检查、安全宣讲、督导检查方面的图片信息和文件资料,要形成专门的台账资料。对于排查整治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传连云港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跟踪督导,形成安全生产隐患闭环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对各科室开展情况将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请于12月1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梳理汇总上报。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1日

    (联系人:国敏,联系电话:80701556,邮箱:lyqzjjaq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