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5-X/2019-00020 | 分 类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 | 发文日期 | 2019-04-09 |
标 题 | 关于将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等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请示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将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等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请示
区政府: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关于商请尽快将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等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函》(示范区函〔2019〕16号)要求将2019年计划实施的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等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现报请区政府审议并报请区人大常委会通过。
当否,请示复。
附件:1.《关于商请尽快将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等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函》
(示范区函〔2019〕16号)
2.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等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议案(代拟稿)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