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5-X/2021-00051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31 |
标 题 | 关于加强物管区域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建〔2021〕9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加强物管区域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管区域装饰装修行为,消除装饰装修安全隐患,确保建筑结构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房屋装饰装修是物管区域重要的安全管理事项,由装饰装修引发的结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增强“敬畏生命、敬畏法规、敬畏职责”意识,严格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业主管理规约,以防控野蛮装修、破坏房屋结构为重点,依法依规抓好物管区域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二、严格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责任
1、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应当制订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住宅装修须知》,并让业主签收,预先告知业主在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2、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对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3、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明确专门岗位和人员负责对装修活动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同时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落实常态管理,确保房屋安全
1、要强化开工、竣工、验收环节的管理,发现损坏房屋结构、公用设施、改变房屋外貌等违法违规情况,应立即制止,并要求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改正,对不听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属地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报告处理。
2、对于物管区域装修阶段房屋,物业企业要每天巡查装修现场并记录,做好业主装修资料的档案管理。
3、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对所服务项目内装饰装修的房屋开展常态安全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破坏承重结构、违规搭建、加层等影响结构安全的行为,填写《连云区物管区域装饰装修安全隐患排查表》(详见附件),并及时报属地街道。
四、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环境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利用业主群、宣传栏、横幅等媒介,大力宣传装修过程中私拆滥改的危害,普及住宅装饰装修基本知识,增强广大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家家重视安全、人人保障安全的良好住房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属地街道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装修管控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一经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上报、制止有关影响建筑结构安全装修行为的,将予以全区通报批评;通报后再次出现未及时上报、制止影响建筑结构安全装修行为的,将列入连云区物业服务企业 “黑名单”;列入“黑名单”后,再次出现未及时上报、制止影响建筑结构安全装修行为的,将依法定程序责令退出该服务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连云区物管项目装饰装修安全隐患排查表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