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5-X/2022-00031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1 |
标 题 | 关于报请批准连云港市连云区文体中心中心防灾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 ||
文 号 | 连区建〔2022〕3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提升连云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灾害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连云区提供安全保障。我局拟实施连云港市连云区文体中心中心防灾避难场所工程。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报请批准连云港市连云区文体中心中心防灾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区经发局:
为全面提升连云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灾害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连云区提供安全保障。我局拟实施连云港市连云区文体中心中心防灾避难场所工程。工程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文体中心中心防灾避难场所。
二、建设地点为连云区文体活动中心(包括文体中心、海州湾小学和胜利湖)。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应急标识、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应急厕所、应急供水、应急排污、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等方面。通过本次建设,预计可提供有效避难面积4.88公顷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容纳人数10000人。
四、投资估算为409.6万元,资金为自筹。
五、预计总工期为180天。
为尽早地开展工程规划、项目用地等前期工作,现将该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报请你单位审查批复。
特此请示,请批复。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2、连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会办单
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