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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20-00040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0-04-20
标 题 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防专业队整组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防专业队整组工作的通知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港口控股集团、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市东方医院: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工作需要,切实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防专业队训练水平和应急能力,扎实推进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根据省军区首长指示和省国动“苏动-2020A”国防动员演练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防专业队整组工作的通知》(连防指〔2020〕147号)要求和《省人防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专业队整组工作完成时限的通知》(苏防传发〔2020〕20号)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人防专业队整组训练工作,全面提高人防专业队伍应急救援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队整组

今年我区人防专业队整组任务数为475人,其中:江苏核电有限公司80人,港口控股集团185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170人,市东方医院40人(各专业队具体整组数详见附件1)。

(一)整组原则。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指挥、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年度整组工作按照城区常住人口2组织实施,实行单独编组,自成建制。人防专业队员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中医疗救护、通信等专业技术队员和干部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二)整组目标。组织健全、人员落实、专业对口、一兵一职、互不交叉。

(三)整组方法。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员编组。

(四)编成与干部(骨干)配备。建制编成:今年我区人防专业队共编7个连,其中:60人以下的连编班不编排,60人以上的连编2个排,排以下编班。干部(骨干)配备:班配班长、副班长各1人,排配排长、副排长各1人,连配连长、指导员、副连长各1人。

(五)完成时限。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完成整组工作,并将人员编组名单(书面与电子版)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专业队人员花名册样表见附件2)。

二、专业队训练

(一)训练任务。人防专业队年度训练分在岗训练、集中训练和综合演练三部分。在岗训练时间由各单位结合单位工作计划安排,年度训练时间不少于7天;集中训练180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40人,港口集团75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45人,市东方医院20人),时间安排在9月份,为3天;综合演练90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20人,港口控股集团35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35人,市东方医院10人),时间安排在9月底,为1天。

(二)训练内容。各专业队具体训练科目内容如下:

1.共同科目:高技术条件下防空袭作战的特点;城市防空袭斗争的地位与作用;城市防空袭斗争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三防”常识和自救互救方法。

2.专业科目:

(1)抢险抢修专业队。训练桥、道路、供电设施、地下管道、地下工程等目标设施的修复和应急抢修方法,以及排除未爆炸物,搜寻、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重要物资的方法。

(2)医疗救护专业队。训练战时医疗救护站的开设,核、化、生物武器致伤的救治,战伤救护常用技术,常见战伤急救,战时常见流行病、多发病防治。

(3)通信专业队。训练警报器信号和机要文件传递,通信线路和器材的抢修,抗击敌电子干扰的方法,以及战时保障指挥通信所需要的业务技能。

(4)防化专业队。训练对核、化、生物武器的观测、侦察,转移和处理有毒物品,开设洗消站,消毒、灭菌、消除沾染和开辟道路。

(5)消防专业队。训练对消防装备操作使用,特勤器材使用,平地操、油类操、高层操。

(6)治安专业队。训练灯火管制、交通管制、车辆调度、城市戒严、对重要目标的警卫、对危险分子的控制,以及组织治安联防。

(三)训练组织集中训练、综合演练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业队组建单位配合;在岗训练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核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专业队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业队的整组、训练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来抓,摆上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对整组、训练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单位领导要本着对大局负责的态度加强协调,及时解决。

(二)坚持标准,规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人防专业队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高标准组织落实整组工作,切实将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编入专业队伍。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协调好生产活动与集中训练之间的矛盾,克服集中训练人员难召集或出公差的现象。

(三)完善资料,按时上报人防专业队整组要按专业队性质,以建制为单位,做好分类登记造册,做到格式规范、内容齐全,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上报。岗位训练要有计划、有学习笔记、有考核成绩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年底对各单位年度训练情况进行检查。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