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5-X/2018-00060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02 |
标 题 | 关于在桃花园公园设置一处绿色垃圾处理站的函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在桃花园公园设置一处绿色垃圾处理站的函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在桃花园公园设置一处绿色垃圾处理站的函
海州湾发展集团:
近年来,我市建成区绿地面积逐年增加,管养工作产生的绿化废弃物垃圾逐年增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2017]68号)和《关于推进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263
办[2017]17号)文件要求,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拟在我区试点建设一处绿色垃圾处置设施,对绿化垃圾实施粉碎处理,用于公园裸露土地覆盖和肥料等用途。
区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区现状绿地规划实际,先后多次组织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选址,最终相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在贵单位的桃花园项目(零公里西南角绿地)中配建一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的建成,既能满足《GB 51192-2016公园设计规范》中关于大型绿地鼓励配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的要求,同时也可以服务桃花园及周边绿地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需求,该处理设施属于绿地配套,占地约1000平方米,不占指标,是一处纯公益性质的环保项目。
恳请贵公司支持该处理设施的建设,共同探索我区环境保护的新方式。若该处理设施日后有盈余,与贵公司共同受益。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