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5-X/2018-00024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14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与宣传报道的数量和质量,更好地发出住建“声音”,展示住建“铁军”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年度信息与宣传报道考核得分最低的单位和个人,单位不得评奖,个人不得考核为优秀。
二、对信息与宣传报道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单位在住建局绩效考评中予以加分;个人按刊用数量评选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三、在市级主要媒体头版头条或在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刊发稿件的,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