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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18-00003 分 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8-01-19
标 题 关于加强物管小区创卫长效管理及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重要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物管小区创卫长效管理及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重要通知
时 效 有效

关于加强物管小区创卫长效管理及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重要通知

 

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市创卫办对全市创卫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我区物管企业创卫长效管理工作不到位,被抽查到的物管小区和居民小区全部不合格,依据《关于加强物管小区创卫长效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落实上级单位关于全面加强物管小区创卫长效管理工作要求,及时排除物管小区安全隐患,现决定从1月22日起,启动2018年第一轮物管小区创卫长效管理及安全生产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月22日-1月26日

二、督查范围

全区56个物管小区、物管大厦

三、参加人员

区住建局房产管理科工作人员、房产管理专家库人员

四、相关要求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2016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和标准,结合近期创卫督办单、交办单内容,细化整改措施和人员分工,进行全体动员,立即着手开展整改工作。即日起,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在10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彻底清除小区脏乱差现象,确保各项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二)各物业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持证上岗、岗前培训等要求,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演练。对所有在管物业项目消防、电梯等各类安全隐患情况立即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或履行告知相关责任方义务。对不属于本企业责任或无力整改的,要立即上报住建、消防、城管、安监、国土等相关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无论何方责任,对短期内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的,要设立警示标识,提醒广大业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问题发生。同时,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燃气、通信、供暖等设施设备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并积极配合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本次创卫整改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本轮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与各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投标资格直接挂钩。对督查推诿、拒不整改的物业项目经理将纳入行业黑名单,从急从快处罚;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不靠身的物业服务企业从严从重处罚。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