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文件>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索 引 号 01425815-X/2015-00078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连云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5-07-09
标 题 关于申请报废办公用品的请示
文 号 连区建[2015]8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我局现有兄弟FAX-2820传真机、兄弟HL-2140打印机、三木SD9331碎纸机、富士S9500相机各一台,都已使用近10年,近期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故障,已无法使用。特申请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办公用品实施报废。区财政局: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7月9日妥否,请示
时 效 有效

关于申请报废办公用品的请示

区财政局:

  我局现有兄弟FAX-2820传真机、兄弟HL-2140打印机、三木SD9331碎纸机、富士S9500相机各一台,都已使用近10年,近期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故障,已无法使用。特申请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办公用品实施报废。

  妥否,请示复。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7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