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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21-00010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02-08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管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建〔2021〕1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管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2月4日起,我局对映象西班牙、帝豪水榭花都、凤凰岭等小区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各物管项目对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基本都做了认真部署,人员组织基本到位。但是依然发现映象西班牙、帝豪水榭花都小区无消防维保合同,凤凰岭小区消防控制室无消防值班记录等问题。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全区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就加强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电梯、消防、监控安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提高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及时聘请专业消防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特别是设有消控室的,必须全面落实值班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反应及时。

  二、认真做好消防常态化管理

  一是要制定并落实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二是开展防火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畅通;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四是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积极进行整改,及时向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报告,落实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五是组织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六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三、深化物管区域消防安全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认真制定物业管理区域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警示牌、消防公益广告、消防橱窗等消防知识宣传设施。建筑的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应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消防车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疏散通道以及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应设置禁止占用、遮挡等明显标识。

  四、全面强化消防隐患及时整改

  对上述映象西班牙、帝豪水榭花都、凤凰岭以及其他存在消防隐患的物管项目,务必于春节前整改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计入行业诚信档案,并抄报辖区消防部门,依法处置。春节期间,我局将对各物管项目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检,对拒不整改或性质严重的,将会同相关单位依法予以从严处理。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