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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22-00012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1-12
标 题 关于做好特殊时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建〔2022〕1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特殊时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有效应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的疫情形势,根据市《关于做好特殊时期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高我区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常态防控、持久应对”思想,建立健全建筑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压实项目参建各方的防疫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日常工作与防疫两不误,坚守“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红线,切实落实防疫责任。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及省市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精神以及市局《关于做好特殊时期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连云区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四全一联”机制并推动贯彻落实,具体如下:

(一)落实工地全封闭管理。督促各项目方落实全封闭管理措施,每个建筑工地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施工单位安排专门人员检测体温,检查苏康码、行程码(两码必须同时检查)和佩戴口罩情况。发现有可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送至工地设置的应急隔离间,立刻向所属社区报告。在特殊时期内暂停新招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二)全面接种疫苗。督促各项目方落实疫苗接种工作,立即动员项目部所有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并做好统计工作,在特殊时期内,暂停未接种疫苗的人员进入工地。

(三)全面落实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附件1)要求。做好宣传教育、强化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疫情常态化管理和配备相关防疫物资。防疫物品采购和储备,按照一个月的最大使用量提前储备防疫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落实建设单位牵头、总包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的要求,立即对项目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填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检查表》(附件3)交监理单位审核后存档备查。

(四)全天严格值班值守制度。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要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确保不发生建设工地聚集性疫情。

(五)进一步加强疫情联防联控。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按要求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附件2),主动与当地街道、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对接,项目所有人员应纳入当地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并按要求做好现场卫生防疫工作。一旦项目现场出现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健康监测中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或一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或连续3天出现发热病人的情况,项目部必须第一时间向街道、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同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做好人员排查、隔离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时间安排

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建筑行业及混凝土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德 党组书记、局长、交通局局长、地震局局长、区人防办主任

副组长:王学宏 住建局副局长

    仲兆兵 党组成员、交通局副局长

    常 磊 党组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

成 员:陈宽大 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质安站副站长

    陈四琪 质安站站长

    刘文华 清欠办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监察大队,陈宽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18-80701553(白天)、82310479(晚间)。

(二)具体内容

1.登记造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建筑工地名册等基本信息台账(包括地址,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参建其他各方人员信息)。

2.广泛宣传。印发本实施方案,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市局通知要求填报附件1、2、3,同时做好学习、落实等指导工作。

3.巡查督查。对照“四全一联”目标任务及市局通知附件内容,定期开展巡查督查工作。

(1)督促项目方编制应急预案,并贯彻做好落实。

(2)督查项目方建立工作人员登记名册,与属地社区、街道及卫生防疫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备案)情况,以及项目区内发热人员管控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4.问题处置。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的,立即要求立行立改。同时,视情节给予停工等处理处罚。

5.应急措施。一经检查发现项目现场出现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健康监测中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或一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或连续3天出现发热病人的情况,项目部应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监管部门,按要求做好人员排查、隔离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在协助并指导项目方按照应急预案做好落实的同时,立即汇报区住建局建筑领域疫情防控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动态跟踪以及舆情控制,防治势态蔓延。

(三)职责分工

1.监察大队:负责监督建筑工地人员的排查、监控和预警工作;

2.质安站:负责督查各建筑工地制定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防疫储备物资和开复工备案等工作;

3.清欠办:负责实名制人员统计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各相关科室(单位)及人员,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区建筑行业及混凝土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不定期对所属辖区内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以及突发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区建筑行业及混凝土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加大建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强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强化各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

(三)及时报送疫情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6: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局办公室。

严格按照上级统一疫情防控政策开展工作,从严从紧从快落实上级疫情防控指令。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落实工作,做到传达及时,督促到位。做好各建筑企业防疫舆情监督工作,指导各项目方科学防疫,拒绝传播疫情谣言、不转发未经证实疫情信息。


附件: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2.XX工程施工现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参考模板)

   3.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检查表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