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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21-00008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02-05
标 题 关于做好连云区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建〔2021〕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连云区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

近期,国外新冠疫情仍处于高发态势,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随着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的大规模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的增多,疫情传播的风险进一步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现就全力巩固连云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人民群众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认清当前防控疫情斗争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严控人员聚集,严防疫情扩散

春节期间,全区所有商品房项目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暂停举办发布会、答谢会等形式的群体性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手机应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线上服务。

三、开展消毒处置,全面实施防控措施

各企业要做好售楼处、中介门店、租赁接待服务点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佩戴口罩通知要求,保持室内通气通风,配备清洗消毒液,对发现异常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四、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行动

各企业要按照全市全区要求,在卫生防疫等部门指导下,做好本单位工作方案和疫情宣传警示。加强对本单位职工春节期间人员去向及身体状况的排查梳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