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文件>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索 引 号 01425815-X/2022-00002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10-18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建〔2021〕10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确保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问题一出事往往就是大事,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问题,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消防安全的法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按照消防安全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实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宣传引导居民注重消防安全,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

二、工作范围

(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一是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消防救援机构要求履行消防管理责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等要求,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管理职责,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管理区内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确保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两个通道”畅通,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日常管理。二是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对发现的侵占消防及疏散通道、损毁破坏消防设施、在公共区域私拉电线、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并留存现场取证、发现制止报告履行等管理台账。三是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学习《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涉及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按标维护保养;消防系统损坏需要大修的,要及时通过组织申请公共维修资金、费用分摊、公共收益等资金筹措方式及时维修;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宣传引导居民注重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二)持续配合做好电气火灾防范工作。一是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用电规程安全用电,加强对电工职业持证上岗检查,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安全培训和考核实施情况。二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特别关注老化电气线路安全隐患,做好或提示相关业主做好电气电路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三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项目内涉及电气线路敷设安装、改造工程的巡查;在物业使用人装修前告知其注意事项及承担的责任,并做好装修安全管理工作。

(三)持续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一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安全巡查,常态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检查,对于发现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内的共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充电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当事人拒不整改的,立即上报消防救援机构,并做好相应记录,遇有紧急情况的及时处置排险。二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和街道社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危害的宣传警示,发动居民群众自觉查改身边火灾安全隐患,支持居民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在共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充电,积极举报违规行为。三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区域内尤其是建筑物内公共部位、电梯等视频监控系统,鼓励通过技术手段如智慧物业、电梯智能监控装置提升管理水平。

(四)配合做好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人、经营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

(五)持续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利用小区内电子屏和固定宣传栏等显眼部位,以横幅、海报、视频等形式向小区住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其中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熟知本项目防火要点,对宣讲培训活动进行指导督促;定期组织小区住户参与小区消防应急演练,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六)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常态检查工作。一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住宅小区的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推进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和街道社区,引导更多群众参与消防群防群治工作。

三、重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认识,及时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方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消防安全主管部门。

(二)积极整改消防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隐患整改制度,积极配合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三)完善消防应急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完善应急预案,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确保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控制,将消防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工作指引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