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5-X/2020-00008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9-09-12 |
标 题 |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物管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物管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统筹安排,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中秋、国庆“两节”假期时间长,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高发时期,物管小区安全管理形式尤为严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把行业安全管理作为物业服务的首要任务来抓。要坚决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明确各职能岗位节日值守人员,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加强安全巡查,落实物业服务措施
1、消防安全管理。要持续加强对楼道杂物、电瓶车飞线充电等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同时根据《连云港市区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方案》(连政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要加强节日期间鞭炮燃放管理,有效防控火灾隐患。
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加强消防、电梯等设备设施的值班巡查和安全维护,确保消防、电梯多方通话、报警系统联动畅通,保证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3、高空坠物隐患管理。要加强对破损外墙装饰、外立面墙砖空鼓、户外广告牌(牌匾)锈蚀等坠物隐患易发多发区域排查整治。
4、公共秩序安全管理。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门岗人员的轮值和巡查巡访,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物业服务区域内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工作。
三、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值守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完善消防、燃放烟花爆竹、秩序维护、设备设施管理等应急预案;要加强门岗、设备房的值班值守,落实“双人双岗”,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要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节日期间,我局将对以上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企业评先评优的依据。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