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5-X/2020-00043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25 |
标 题 | 关于申请将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请示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申请将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要求,旧城区改建项目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徐圩新区2020年计划实施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从相关部门获悉,该项目未纳入2020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为保障徐圩新区旧城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申请将其纳入2020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以便正常开展房屋征收工作。
附件:1、拟征收地块范围
2、2020年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房屋征收计划表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