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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20-00043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0-05-25
标 题 关于申请将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请示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申请将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要求,旧城区改建项目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徐圩新区2020年计划实施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从相关部门获悉,该项目未纳入2020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为保障徐圩新区旧城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申请将其纳入2020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以便正常开展房屋征收工作。

  附件:1、拟征收地块范围

     2、2020年徐圩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房屋征收计划表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