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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5-X/2021-00047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08-31
标 题 关于转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市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建〔2021〕9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转发《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市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连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市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连震防〔2021〕279号)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落实。连云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认真落实“放管服”各项举措,积极组织开展区评工作。

附件: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市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