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5-X/2012-00027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 | 发文日期 | 2012-08-09 |
标 题 | 关于成立连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请示 | ||
文 号 | 连区建〔2012〕6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连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请示
关于成立连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站的请示
区编委:
近年来,随着东部城区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全区在建拟建建设工程数量迅速增加,虽然市建设局质监、安监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受监管职责界定不清、人员及经费不足等困扰,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我局没有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所以我局无法对建设工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制裁和处罚,部分项目特别是园区工业项目及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基本处于市局不愿管、区局不能管的真空状态。为加强全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我区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经与市城乡建设局沟通,市局原则同意在我区批准成立区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构成立后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下放到我区,为此特请区编委同意在我局成立连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该站为我局直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编制数12个,所需人员由我局内部抽调专兼职质监安监人员3名,区内其他单位调剂具有丰富现场经验的质监安监人员3名,当前亟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和电力设备三个专业工程师各1名,其余人员在机构正常运行后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调剂或公开招聘。
当否,请示复。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