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5-X/2018-00042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26 |
标 题 | 关于申请加快北疏港墟沟互通隔离珊外市政设施验收移交工作的请示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申请加快北疏港墟沟互通隔离珊外市政设施验收移交工作的请示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申请加快北疏港墟沟互通隔离珊外市政设施验收移交工作的请示
市交通局:
根据《关于北疏港高速公路管养界面划分会议纪要》(2015年市政府24号)要求,墟沟互通隔离珊范围外新增的辅助道路的产权归地方所在行政区,道路养护按照“权责对等”、“谁产权谁养护”的原则,即由连云区负责产权的范围内道路养护工作。同时会议还要求:道路开通运行前,要尽快组织运营、管养单位进行开通前验收移交。虽该项目已投入使用,但道路开通前验收移交等工作一直未办理,致使管养责权不明。
工程完工后,北疏港墟沟互通隔离珊范围外新增的辅助道路存在着排水管网不畅、部分人行道基础质量差、路灯不亮等施工缺陷。为明确职责,便于后期养护管理的开展,恳请贵局督促相关单位对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养护移交等手续,同时拨付相关养护经费。
当否,请示复。
附件:《关于北疏港高速公路管养界面划分会议纪要》(2015年市政府24号)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