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5-X/2015-00093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 | 发文日期 | 2015-09-23 |
标 题 | 关于金色港湾连云安置小区接入市政管网 | ||
文 号 | 连区建[2015]9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金色港湾连云安置小区接入市政管网
关于金色港湾连云安置小区接入市政管网
验收情况的函
市城乡建设局公用处:
经过查看金色港湾连云安置小区1-4号楼,6-13号楼,15-18号楼管网竣工图和雨水污水管网现场,现就污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验收情况形成如下意见:
一、同意金色港湾连云安置小区1-4号楼,6-13号楼,15-18号楼污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验收合格。因中山东路现状未实施污水管道,连云安置小区1-4号楼,6-13号楼,15-18号楼污水管道出水管暂接入中山路雨水管网,小区内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分开布设,原则上同意该16栋楼污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验收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在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具体为:小区污水出水管应设置旁通管接入市政雨水管道,并预留排水管接口,便于中山东路污水管道实施后接入;污水出水管排出口流量小,需查明原因;需进一步完善小区雨污水检查井盖标识,对雨污检查井盖标识错乱部分进行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整改时间要求。需整改的问题应在2015年10月底前整改完成,否则将影响排水许可办理。
此函。
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