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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807803-0/2018-00011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林场 发文日期 2018-05-04
标 题 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文 号 墟林〔2018〕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
时 效 有效

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着力提升“作风建设强化年”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抓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墟沟林场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承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重大火灾。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主要负责人亲自带班制,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完善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二、严明各项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具体办法》等规定,特别是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节假日期间,机关车辆全部停放场部(栖霞路95号),钥匙交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分场、天河公墓的通勤车辆,可以停放在场部(栖霞路95号)或停放在老场部(中山中路558号)。为保证车辆安全,除场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连云区墟沟林场   

2018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