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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9-9/2019-00007 分 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19-01-01
标 题 关于申请拨付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政策专项经费的报告
文 号 连区卫〔2019〕6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申请拨付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政策专项经费的报告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人口计生委江苏省财政厅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人口计生规〔2013〕1号)精神和要求,经审核,我区2018年度新增应兑现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214人次(213人,其中1人领取2人奖励金),2018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一次
时 效 有效

关于申请拨付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政策专项经费的报告

关于申请拨付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政策专项经费的报告

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人口计生委  江苏省财政厅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人口计生规〔2013〕1号)精神和要求,经审核,我区2018年度新增应兑现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214人次(213人,其中1人领取2人奖励金),2018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一次发放到位金额为2400元,按照往年分批发放的方式,今年包括需兑现第二次发放187人,每人发放金额为1600元。本次共申请发放401人需经费81.28万元,特申请区财政安排资金予以发放。

特此报告。

               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