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9-9/2019-00007 | 分 类 | 卫生、体育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19-01-01 |
标 题 | 关于申请拨付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政策专项经费的报告 | ||
文 号 | 连区卫〔2019〕6 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申请拨付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政策专项经费的报告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人口计生委江苏省财政厅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人口计生规〔2013〕1号)精神和要求,经审核,我区2018年度新增应兑现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214人次(213人,其中1人领取2人奖励金),2018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一次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申请拨付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政策专项经费的报告
关于申请拨付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政策专项经费的报告
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人口计生委 江苏省财政厅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人口计生规〔2013〕1号)精神和要求,经审核,我区2018年度新增应兑现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214人次(213人,其中1人领取2人奖励金),2018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一次发放到位金额为2400元,按照往年分批发放的方式,今年包括需兑现第二次发放187人,每人发放金额为1600元。本次共申请发放401人需经费81.28万元,特申请区财政安排资金予以发放。
特此报告。
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