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9-9/2017-00015 | 分 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17-10-30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卫〔2017〕11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基层〔2017〕18号要求,特制订下发本方案,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区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基层〔2017〕18号要求,特制订下发本方案,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府补助标准。2017年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60元。新增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二是统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三是主要用于支持“一老一小”、慢性病患者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财务科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确保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区制定《连云区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任务目标同国家、省和市要求保持一致,并进一步明确项目内容与执行标准,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执行。新增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原有管理责任主体、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服务模式保持不变,项目资金用途、拨付对象和渠道不变,各单位可参照2015年两个项目工作任务开展有关工作。
三、加强基层在线培训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人手一册。全区所有基层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都要注册省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技术服务平台,在线学习《规范》有关培训课件、视频。建立培训考核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分类注册、在线管理、自我学习、考核激励”的管理模式,确保相关人员应培尽培,服务内容应会尽会。
三、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设和务实应用实施方案》(连卫综合﹝2017﹞3号),按照全市部署,各单位制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和应用工作计划,对照序时进度要求落实工作任务。自2017年起,市、区把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设和务实应用工作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四、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在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基础上,各单位要进一步营造项目实施良好氛围。一是广泛宣传“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管理水平”、“公共卫生人人参与 健康生活家家受益”、“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在身边”等统一标语;二是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国家卫生计生委制作的宣传壁报;三是在电视台以及公交、广场、各级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继续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四是在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免费服务的各类纸质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五是动员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竞赛活动。
五、完善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区级将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考核结果2018年1月上旬向各单位通报。市对各县区考核2018年1月底前完成,并与市级补助经费结算挂钩。
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