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9-9/2016-00013 | 分 类 | 卫生、体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16-07-18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卫〔2016〕5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各直属单位,驻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市卫计委《连云港市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水平,现将《连云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18日
连云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方案
为加强流动人口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意识,促进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制定以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推动流动人口掌握公共卫生和健康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健康素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和健康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形成有利开展行动的环境氛围。建立起内部及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出台有利于流动人口均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政策措施,切实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在制订、修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医疗、药品、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时,要将流动人口考虑在内。各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可结合实际,针对目标人群,确定活动内容,营造关爱流动人口健康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人口流动,健康同行主题系列活动。2016年的主要内容是:传播健康核心信息,树立科学健康观。要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可印制健康宣传折页、健康教育手册和健康处方;收集或者制作健康教育影音传播资料,在流动人口健康教育阵地及服务场所播放;在户外或室内设置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宣传;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引导流动人口重视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
(三)提高卫生计生服务可及性。基层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针对流动人口工作、居住的特点,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优化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可及性和有效性,使流动人口能够方便获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四)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利用多种途径向流动人口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和《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国家卫计委网站下载)。大力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传播基本健康技能,从基本医疗、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等方面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五)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1.新生代流动人口(农民工)健康教育。以新生代流动人口(农民工)集中的工地、企业、市场为重点场所,开展职业伤害预防、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健康生活方式、控烟、安全性行为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依托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等平台,招募并培训有一定文化程度、沟通能力强、热心为工友服务的流动人口作为健康指导志愿者,通过同伴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
2.流动妇女健康教育。在女性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市场等场所,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健康传播材料、同伴教育等形式,以预防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孕前服用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定期产前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和预防接种等为主题,开展健康教育。向流动妇女发放健康支持工具,指导流动妇女向家庭成员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流动人口家庭整体健康素养水平。
3.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教育。与学校配合,在流动人口子女集中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个人卫生技能评比、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传播预防常见病和意外伤害、讲究个人卫生、口腔保健、坚持运动等健康知识,培养流动学龄儿童的个人卫生习惯;发放健康生活手册等,提高流动学龄儿童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并将流动学龄儿童作为小小健康宣传员,指导他们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
(六)建设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开展建设健康家庭活动。在以流动人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矿企业、流动儿童占一定比例的学校以及流动人口家庭中,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有条件的街道每年都要打造一定数量的富有流动人口特色的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健康家庭。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与分工。各街道计生服务中心要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与综治、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社会团体协调配合,明确各部门职责。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保证行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经费保障与能力建设。积极推动根据流动人口规模和服务需求配置资源,保证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经费,加强专业人员健康教育能力培训。
(三)开展督导与评估。区卫生计生局将参照国家评估方案组织督导与评估、市流动人口考核细则,纳入年度流动人口工作考核内容。各街道每年于12月10日前完成当年相关工作的评估,上报自评结果。督导考核主要依据实施计划的制定、行动开展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满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