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9-9/2015-00019 | 分 类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15-08-07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15年连云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卫〔2015〕6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自8月份起,市卫计委每月调取一次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统计数据,并适时通报至各县(区)卫计委(局),相关结果作为结算2015年市级基本公共服务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各中心核对拟体检者身份后,收取通知单和健康体检表,按要求实施健康体检。(一)体检对象。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2015年连云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连云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
免费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市卫计委有关工作要求,区卫计局研究制了《2015年连云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8月7日
2015年连云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
免费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为增强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做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根据《连云港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卫计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2015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人全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体检1次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幸福工程百件实事,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年活动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
全区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包括本地户籍居民、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外地流动人口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等。
(二)体检机构
原则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各中心应从医务人员、检查设备、体检场所等方面为老年人体检创造良好条件。健康体检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开设常年体检门诊。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采取流动体检车、预约上门等形式开展体检服务。
(三)体检项目及流程
1、体检项目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关于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相关要求,按照以下具体内容进行体检:
(1)生活方式及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腹部肝胆脾胰黑白B超检查。
(4)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2、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各中心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老年居民了解健康体检的惠民政策,积极主动参与。
(2)登记告知。由中心同村(居)委会,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登记造册,并发放体检通知单和健康体检表,受检对象凭通知单、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预填基本内容的健康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健康体检。。
(3)健康体检。各中心核对拟体检者身份后,收取通知单和健康体检表,按要求实施健康体检。对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老年人,需征得本人同意。
(4)更新档案。中心要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建立或更新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并及时录入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体检结果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进行跟踪随访和观察治疗,将各项跟踪随访及观察治疗记录及时归入个人健康档案。
(5)反馈情况。健康体检结束后,中心应向受检者反馈健康体检结果。健康体检结果应包括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及健康指导建议,应于健康体检后两周内反馈,并给受检者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6)综合干预。要及时汇总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健康体检结果,认真分析评估老年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老年人群疾病干预工作方案,落实干预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中心要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作为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点,纳入提升年活动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推进实施。
(二)科学安排。各中心要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各中心要科学安排体检流程,加强体检质量控制,规范出具体检报告。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要纳入相应病种管理;发现可疑的慢性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的,要及时转上级医院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对于年内已在其他机构体检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其知情同意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不再进行体检,但要收集其健康体检结果,并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三)严格考核。区卫计局将加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监管,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适时开展督查。各中心要及时将体检结果录入电子健康档案,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统计分析各机构体检数据,监测工作进展。自8月份起,市卫计委每月调取一次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统计数据,并适时通报至各县(区)卫计委(局),相关结果作为结算2015年市级基本公共服务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