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919/2024-00003 | 分 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 | 发文日期 | 2024-02-29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4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扩大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以下简称“两癌”)范围,提高“两癌”筛查质量,促进疾病早诊早治,维护广大妇女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国卫办妇幼函[ 2021]635号)和市《关于做好2024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连卫妇幼便函[ 2024]1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做好2024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以下简称“两癌”)范围,提高“两癌”筛查质量,促进疾病早诊早治,维护广大妇女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国卫办妇幼函[ 2021]635号)和市《关于做好2024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连卫妇幼便函[ 2024]1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筛查任务
(一)确定筛查目标。连云区2024年目标人数3080人,徐圩新区800人。到2025年,35-45岁、35-64岁妇女宫颈癌筛查率分别达到70%、50%,35-64岁妇女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任务数完成率达100%,宫颈癌、乳腺癌及癌前病变治疗率达到90%;妇女“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服务对象对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二)落实免费筛查任务。继续以农村、城镇未就业妇女以及家政服务员、快递员、送餐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从业女职工为重点,为35-64岁妇女提供“两癌”免费筛查服务,确保 2024 年全区完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3080人(任务分解见附件)。有条件的社区将小微企业、困难企业适龄女职工纳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范围,让更多适龄妇女享受到免费筛查服务。我市作为健康中国行动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控创新模式试点城市,为持续推进试点工作,2024年在连云区增加500人次“两癌”免费筛查。
(三)扩大女职工筛查覆盖。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关要求,将“两癌”筛查列入35岁以上女职工健康体检的常规项目,切实维护女职工健康权益。
二、提高筛查质量
(一)优化筛查服务。区妇保所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布辖区妇女“两癌”筛查网点,推广预约筛查服务,创新筛查组织方式,方便群众接受筛查服务。项目实施单位要在服务场所公布妇女“两癌”筛查免费项目清单和投诉受理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单位要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方式为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妇女提供筛查服务。区妇幼保健所“两癌”筛查门诊要为辖区妇女提供常态化的免费筛查服务。为提高全区妇女“两癌”筛查质量,2024年,连云区继续采用人工智能细胞学检测联合HPV(12+2)检测方法开展宫颈癌筛查,徐圩新区采用人工智能细胞学检测方法开展宫颈癌筛查,提高筛查的精准性。TCT送至市妇幼保健院人工智能宫颈细胞学检测实验室检测,HPV送至南京凯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采用HPV检测(12+2)方法。连云区阴道镜检查转诊机构为连云区妇幼保健所,徐圩新区阴道镜转诊机构为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宫颈组织活检病理、乳腺钼靶检查均转诊至市妇幼保健院。继续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广“两癌”筛查适宜技术,在 2023 年试点基础上,区“两癌”筛查项目试点在板桥中心开展人工智能乳腺超声检查技术,提高基层“两癌”筛查能力,提升筛查阳性率和工作效率。
(二)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区级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技术指导组分片包干制度,加强对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技术指导,区级各个单项小组每年赴基层指导不少于2人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听取技术指导组专家意见建议,研究解决辖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开展质量控制。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家《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2022)版》要求,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各中心要按照要求做好平台信息录入,定期开展自查,每月1次,检查期间随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区卫健委制订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质量控制方案,每季度对各筛查机构开展1次信息质量控制,质控小组运用现场督导和信息化系统在线评估等方式对辖区妇女“两癌”筛查全部数据和筛查全流程进行质量控制,质控存在问题较多的社区中心要主动邀请市、区级专家到当地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对在省、市、区级质控通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工作短板和漏洞,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督促整改提高。
(四)规范阳性病例管理。按照《江苏省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异常/可疑个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筛查出来的异常/可疑个案加强追踪随访和全程管理,建立妇女“两癌”筛查异常/可疑病例双随访制度,压实筛查机构“谁筛查、谁随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常住人口筛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责任,督促筛查结果异常者进一步诊治,真正实现异常/可疑个案筛-诊-治-康的闭环管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治疗,年度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率达到95%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70%以上。依托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完善我区妇女“两癌”筛查阳性病例数据库,对纳入数据库管理阳性病例定期进行随访,指导病情变化患者及时就医。
三、提升筛查能力
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持续落实项目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确保项目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接受 1 次区级以上专业对口培训,熟练掌握妇女“两癌”筛查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将经过多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调离。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规范各地服务行为。定期派人员至市妇幼保健院宫颈病科、乳腺超声专科进行短期进修。利用省“云上妇幼”平台,对各地开展远程会诊、线上健康管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筛查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水平。
四、实施综合防治
(一)推进宫颈癌防治一体化门诊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 HPV 疫苗接种、筛查、诊治相衔接的宫颈癌防治一体化门诊建设,为妇女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一条龙”健康管理服务。
(二)持续推进专科联盟建设。区妇幼保健所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全区宫颈癌防治专科联盟建设,加强区域间、机构间的转诊和协作,完善上下转诊、分级诊疗机制,进一步完善宫颈癌防治工作网络,开展 HPV 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的三级综合防治工作,全面提升全区宫颈癌综合防治水平。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筛查机构要及时将妇女“两癌”筛查数据录入(上传)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区妇保所需加强对辖区体检机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指导,督促体检机构按照国家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规范标准设置体检项目,推动与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实现体检机构女职工宫颈癌筛查个案数据的归集。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规范组织实施。区卫健委制订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进行工作进度通报,6月底前基本完成筛查工作,12月1日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区卫健委定期对妇女“两癌”筛查工作进展和数据质量进行监测并通报。
(二)开展绩效评价。区卫健委继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围绕辖区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组织管理、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推动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质量提升,确保筛查成效。
(三)规范数据统计。各中心要认真执行全国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按要求上报辖区内35-64岁妇女“两癌“筛查数据。其中,免费妇女“两癌”筛查数据由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妇女“两癌”筛查模块个案信息中调取。女职工“两癌”检查数据从辖区体检机构中收集,有条件的可通过信息系统获取体检机构妇女“两癌”检查个案数据,确保女职工“两癌”检查数据真实、准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社会倡导活动和公益广告宣传,普及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健康科普知识,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增强“两癌”防治意识,主动接受妇女“两癌”筛查服务,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妇女“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六、规范经费管理
连云区妇幼保健所定期向区卫健委报送检查数据等情况,资金及时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截留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