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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9-9/2019-00919 分 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儿童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19-08-07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区实施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卫〔2019〕1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区实施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区实施省妇幼健康

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计生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为顺应“互联网+妇幼健康”形势,全面落实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部署实施工作,现将《连云区实施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7日

连云实施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实施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办妇幼[2019]12号)要求,特制定连云区实施省妇幼健康系统建设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9年底前,完成“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妇幼系统”)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区所有具有母婴保健技术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部署、对接、应用工作,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省妇幼系统与医疗卫生机构内系统、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以及互联网外部应用的互联互通,做到区域全覆盖、机构全覆盖、业务全覆盖。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全区实施省妇幼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连云区实施省妇幼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由医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医务和信息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医务、护理、医技、信息、妇产科、儿保科、生育技术服务科等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的“妇幼系统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促、评估和交付验收等工作。

三、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委妇幼科、规划信息科共同承担实施任务,妇幼科负责组织协调、业务管理和进度考核等工作;信息科负责系统部署、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对接等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按照相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改造院内系统,准确、完整、及时向省妇幼系统推送数据。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统一参照《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共享数据集》要求,进行数据对接工作,以实现各级妇幼健康数据能够有效联通、共享,不得擅自调整、减少、修改。

四、分段实施,压茬推进

(一)准备阶段(7月24日至7月31日)

1、组织动员准备。各单位要认真阅读建设方案及相关业务、技术文档;健全领导组织,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督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系统升级改造准备工作;及时关注省、市发布的对接方案等最新信息。

2、软硬件准备。

各医疗机构软硬件准备。使用省妇幼系统的工作站: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显示器分辨率1366*768以上;浏览器:IE9、IE10、IE11,Chrome(若使用身份证读卡器,只能使用IE浏览器);出生医学证明打印机:HP1106、HP1020、CanonLBP6018、得实 DS-710;配备二代身份证识读的身份证读卡器和二维码扫描枪。

3、网络及调试。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与市应用服务器的网络联调。

4、与居民健康档案对接准备。配合市卫健委基层处、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5、历史数据上传准备。配合市卫健委规划信息处、妇幼处、市妇幼保健院做好相关工作。

6、基础数据核对。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妇幼保健机构及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照省下发的行政区划编码表、医疗机构信息表、医疗卫生人员信息表进行核对,对于数据不一致、遗漏、冗余的,应在“江苏省卫生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增加、修改和删除,完成后由“省妇幼系统专家技术小组”重新下发信息表,进行再次核对,直至确认无误。

(二)系统升级改造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1、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升级改造。使用全市统一基层医疗机构综合业务系统的单位,由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负责;非使用全市统一基层医疗机构综合业务系统的单位,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2、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数据对接方式,完成本单位系统升级改造。

(三)对接测试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1、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系统对接。由委基卫科、信息科,负责。

2、完成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对接。由委基卫科、信息科负责。

3、完成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系统对接。由各医疗卫生机构、省妇幼系统实施单位负责。

4、历史数据上传。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四)启动上线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1、完成省妇幼系统业务操作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统一培训工作。

2、启动省妇幼系统上线切换。配合市卫健委妇幼处、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省妇幼系统实施单位做好省妇幼系统的上线启动。

3、问题解答与指导。委妇幼科、信息科牵头做好问题解答和指导工作。

(五)维护与验收申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1、申请市级验收。由委妇幼科、信息科牵头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验收申请,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从业务应用、数据对接、互联互通等方面进行确认验收。

2、省级验收。在全市省妇幼系统市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配合市卫健委妇幼处做好省级验收。

3、运行维护。由省妇幼系统实施单位承担全市省妇幼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省妇幼系统稳定运行3个月后,区卫健委根据实际提交业务需求,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集中评审。通过评审的需求,上报“省妇幼系统专家技术小组”。

五、强化措施,切实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省妇幼系统的部署推广工作,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健康江苏战略,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部署推广任务。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实施小组,明确负责人、对接人。

(二)抓实进度推进。各单位实施小组要以周例会形式召开项目例会,了解项目实施进展,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做好人员、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有力推动周计划落实。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各单位在启动后每周五上午10点前将《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实施项目周报表》(附件2)报送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yqwsj12345@163.com。

(三)注重动员培训。各单位要加强省妇幼系统推广实施工作的宣传动员,为推广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分类指导,组织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到受训人员到位、培训学时到位、培训考核到位,确保使用者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各单位要加强师资培训,在每个单位相关科室着重培养1名业务熟悉、操作熟练的师资,便于各单位巩固培训成效。

(四)强化考核引导。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各单位要建立考核机制,推动项目实施。我区将积极按期申报市级考核验收,争取年终评先评优上的市级倾斜及奖补经费。

(五)严守信息安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防范化解风险意识,对妇幼信息安全保持高度敏感。要严格执行“省妇幼系统专家技术小组”编制的系统维护、规范操作、定期备份等制度。要强化系统操作者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落实信息管理员权限管理责任,对于故意泄露患者隐私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倒查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

附件1:实施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领导小组联系人名单

附件2:江苏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实施项目周报表

附件1

实施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领导小组联系人名单

地区:___________单位


联系人

电话

项目总负责人



信息条线对接人



妇幼条线对接人




附件2

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实施项目周报表

报告时段:年月日到年月日

工程总体进展:

项目整体进展情况:□正常□可能延期□已经延期(如果可能延期或已经延期,请列明延期的事项及原因)

上周完成情况:

本周工作计划:

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五、需协调的问题:

填报单位:填报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