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919/2022-00005 | 分 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 | 发文日期 | 2022-11-02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卫健系统卫生应急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应急装备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卫生应急装备管理,保障卫生应急物资供应、调度,现将《连云区卫健系统卫生应急装备管理办法》印发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卫健系统卫生应急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应急装备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卫生应急装备管理,保障卫生应急物资供应、调度,现将《连云区卫健系统卫生应急装备管理办法》印发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日
连云区卫健系统卫生应急装备管理办法
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管理,确保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安全第一、严格管理、存放有序、调度及时、满足急需”的原则,对医疗药品、消杀药品、防护用品、消杀器械、医疗、检验检测试剂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统一协调、分类管理。
二、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由区疾控中心、医疗机构负责储备,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领用。同时,区卫健委应急办可以统一调度出入库。
三、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各种物资入库时应仔细核对数量,查验质量,做到应急储备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进行核对,验收合格后填入库单,及时办理入库、入账手续。
四、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出库制度,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发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五、物资管理部门(仓库)要建立物资明细账,物资出入库要逐笔及时登记,要与财务总账核对相符。
六、物资管理部门(仓库)要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清仓盘点,至少每季度盘点一次,核对物资的出入库记录,做到账、物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汇报,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按月汇总各部门领用物资情况,编制“领、用、存”报表,对过期报废、自然损耗的物资要汇总记录,定期报告。 库房有管理账务核算。
八、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器线路安全、防盗设备完好无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九、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检查,经常性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保证应急储备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和损坏。
十、应急物资的补充、更新
1.卫生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耗损状况及疾病防控和救治的实际需要情况,及时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调整、补充、更新保养计划,并协同区财政部门搞好预算。
2.保证卫生应急物资足额储备、满足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需要。
十一、仓库保管员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通畅,应急状态随叫随到,确保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