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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9-9/2021-00005 分 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儿童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 发文日期 2020-11-24
标 题 关于2020年度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检查评价情况的通报
文 号 连区卫〔2020〕16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2020年度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检查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托幼机构:

为规范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做好卫生保健合格证的评价工作,区卫健委按照《连云港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细则》要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于2020年10月至11月对提交申请的新设立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合格单位名单:连云区景城名郡幼儿园、连云区保利五月花幼儿园、连云区海贝儿幼儿园。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11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