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919/2026-00002 | 分 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 | 发文日期 | 2026-01-12 |
| 标 题 | 关于成立连云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有效 | ||
关于成立连云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
区妇幼保健所、各托育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提升我区托育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成立连云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连云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为0-3岁婴幼儿家长提供育儿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提升家庭科学育儿的能力,为婴幼儿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防控、营养指导等服务;开展全区范围的托育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其技能和服务质量,制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建立完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质量评估控制体系,指导全区开展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和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全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动态管理,协同卫生健康相关机构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依托“健康宝贝工程”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开展全区托育服务机构质量监督,定期评估托育服务质量,收集和分析托育服务相关数据,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任务。
连云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设在云山中心幼儿园茗怡分园,云山中心幼儿园茗怡分园负责机构场所的日常管理。区妇幼保健所负责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和管理,区妇幼保健所主要负责人兼任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原连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撤销,相关职责并入连云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我委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予以业务指导,确定工作目标,下达专项任务,开展指导服务和相关评估工作。
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