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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919/2026-00004 分 类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 发文日期 2026-07-03
标 题 关于开展2026年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6年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6年度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基层〔2026〕1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6—2030年市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方案的通知》(连卫基层〔2026〕1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决定开展新一轮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现结合我区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计划

2026年,市卫健委分配给我区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名额12名,市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名额26名。计划遴选区级骨干人才9名。遴选名额原则上根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数量分配,同时向条件艰苦的单位倾斜,向省、市表彰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倾斜。省级、市级、区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遴选要求

(一)本次骨干人才遴选范围对象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岗聘用的医务人员。

(二)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综合认可度、专业技术水平认可度等量化指标,重点考察骨干人才工作实绩。

(三)对 2024—2025年度遴选周期内考核优秀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以及取得基层适宜卫生技术师资培训证书且有带教经历的医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或离岗人员不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三、申报程序

(一)各中心严格按照本通知开展遴选,明确专人统筹遴选工作,经个人申请、资料初审、差额推荐等程序,整理上报申报材料,各中心按照分配名额与上报名额1:1.5的比例报送骨干候选人,并对本单位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区卫健委组成包括基层科、医政科、信息科、办公室人员在内的考核小组,通过系统抓取数据和参考佐证资料对考核表进行打分,对于申报省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市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专业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考核需要的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复印件存档备查,将考核结果报委党组会讨论,遴选出省、市、区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上报省、市基层卫生骨干推荐人选。遴选结果应满足《2026—2030年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实施方案》中对临床一线医师占比要求。

(三)省卫健委确认省优秀基层骨干人才名单,下达省级补助经费。市卫健委确认市基层骨干人才名单,下达市级补助经费。区卫健委确认区级基层骨干人才名单,下达区级补助经费。

四、申报材料

(一)报表。《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汇总表》(附件4)、《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量化考核汇总表》(附件5),均由中心盖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证明材料。申报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相关学历、专业及其他考核项目的佐证材料(按顺序整理):申报表(附件2)、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临床医师遴选量化考核表(附件3)、毕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单位聘用证书及其他无法直接抓取数据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1份。(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按人员按顺序归类整理)。

以上申报材料,请各中心于7月15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卫生健康科A210,联系人:李瑾,联系电话:82238321。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遴选程序,严格遴选纪律,精心组织实施。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骨干人才选拔:近3年(2023年6月30日之后,下同)有不良信访举报、投诉或有不良执业记录经核查属实者;近3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近3年内,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而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和医疗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者;2027年6月30日前将办理退休的职工。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扣减该单位分配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