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919/2021-00010 | 分 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 | 发文日期 | 2021-07-26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卫〔2021〕9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
辖区各助产机构、区妇幼保健所、各基层医疗机构:
为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根据省市相关精神,我委决定印发《连云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连云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
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实施生育政策,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连云港市转发省《关于做好2020年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卫妇幼(2020)6号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社区妇儿保基层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行动目标
2021-2025年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树立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到2025年底,全区每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
三、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连云区母婴安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辖区母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考核评估,并承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协调职能。下设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连云区母婴安全技术小组(附件2),负责辖区内母婴安全的监测、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统计分析及质量控制等工作。
四、行动范围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两家医疗机构(连云港市东方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连云港院区即原149医院)、区妇幼保健所、辖区内七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行动内容
(一)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等大众媒体,制作参与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日常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工作,通过孕产妇、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一对一医疗服务、线上健康咨询及指导,通过设立宣传专栏、专题讲座等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和对高危孕产妇和儿童的随访工作,将母婴健康和安全意识深入到孕产妇及其家庭成员心中。
2、强化妊娠风险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在出生缺陷预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力度;加大宣传,有效拓宽受众面;优化婚检、孕检一站式服务,提升检查质量;规范流程,强化质量管理;每对参加孕检夫妇的检查结果给予个性化书面评价,根据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对检查评估为高风险的人群由副主任医师给予面对面告知和优生指导,或建议暂缓生育,或转诊治疗,并跟踪随访早孕和妊娠结局。助产机构均设立孕妇学校,并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营养、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
3、规范孕早期健康管理。东部战区总医院连云港院区、市东方医院门诊查出的孕妇,信息及时准确全部录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系统中查询到待建册的本辖区孕妇信息,及时进行追访,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督促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未满3个月的孕妇免费发放叶酸片,讲解服用叶酸的作用。对首次建册的孕妇发放《母子健康手册》,免费提供首次相关医学检查(一般体检,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血糖、梅毒血清学检查、HIV抗体检测),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将筛查结果详细记录于母子健康手册及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中。风险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标注为绿色,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手册封面盖上阳性印章标记,填写《连云区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阳性转诊单》转诊至东部战区总医院连云港院区,市东方医院进行妊娠风险评估。转诊后2周内进行后续随访。加大孕产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度,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4、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严格落实24项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东部战区总医院连云港院区、市东方医院按照《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在3日内将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报送区妇保所。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红色”的,在24小时内报送。两家助产机构每月按时上报《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统计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为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低风险)的孕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橙色(较高风险)”在三级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红色(高风险)”尽快到三级机构接受评估,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由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及住院分娩。“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建立规范的专案管理记录,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5、提供生育全程保障服务。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孕产妇和 0-6岁儿童工作。推广使用2019版江苏省《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无缝连接“一条龙”服务链(附件3)。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落实孕前检查、孕期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致残率,我区健康宝贝宝贝券的发放覆盖率达到100%。凡居住在本辖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享受A券服务,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享受B券服务。2021-2025年每年达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95%;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产前筛查率≥90%,高风险人群随访率达到100%,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产妇产前诊断率≥9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9%。严格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控措施。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大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引导群众选择安全、适宜的避孕措施,保障避孕药具发放,指导产妇分娩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合理控制生育间隔,减少非意愿妊娠。
(二)危急重症救治行动
1、健全辖区急救协调机制。东部战区总医院连云港院区要重点关注妊娠评估“黄色”的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做好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处置应急预案;连云港市东方医院为我区市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负责承担危重、疑难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建立、健全母婴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危急重症的早期识别,高危孕产妇病程监测,做好危急重症患者预警,强化产科质量安全,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市东方医院要重点关注妊娠评估“橙色”及以上、危重症孕产妇专案管理和临床救治,制定高危孕产妇抢救预案。特殊危重情况可实行跨级转诊,可直接转诊到省级孕产妇救治中心,确保急救迅速、准确、有效。转诊必须在病情许可、确保孕产妇安全前提下,与转诊机构充分沟通病情后,由医护人员护送转诊,做好病员交接,并完善转诊记录。
2、建立院内救治协调机制。每家助产机构均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协调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并按区级母婴安全办公室要求定期报送相关信息。产科要对收治病例进行评估,对疑难重症及时上报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产科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制定救治方案并统筹院内力量进行救治。强化围产期合作,规范危重新生儿救治。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加强高危儿、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与规范转诊,逐步规范落实高危儿管理制度,保障新生儿安全健康。
3、查找救治薄弱环节。每半年组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等业务科室和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等职能部门召开会议,梳理在危急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完善诊疗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每月组织一次院内孕产妇危急重症评审,分析危急重孕产妇救治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针对死因完善预案。结合区域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以及本机构实际,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主要死因建立抢救流程与规范,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确保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三)新生儿安全行动
1、完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网络。强化院内产儿科医师产前、产时及产后密切合作。提高院前急救机构反应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有效衔接。连云港市市立东方医院作为市级新生儿危急重救治中心,要健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救治、会诊、转诊网络。
2、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规范评审,在没有新生儿死亡的情况下,扩大到婴儿死亡病例评审。相关医疗机构应配合提供新生儿死亡和婴儿死亡所需要的全部病历资料。
3、加强新生儿保健和诊治。结合连云港市《健康宝贝工程》,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对不能及时筛查的新生儿实时跟踪,力争新生儿各类疾病筛查率均在99%以上,同时确保筛查出的阳性个案进行跟踪随访,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降低新生儿相关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提高新生儿生存质量。区妇保所对辖区内的2家筛查机构进行定期督查,确保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稳步提升。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就诊,必要时进行转诊。对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及时发现新生儿生长发育情况变化,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同时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儿童随时享受到个性化的家庭医生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4、规范开展产后访视服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出院一周内的产妇及新生儿进行产后访视工作。卫健委对入户访视医务工作者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考核。参加入户访视医务人员必须考试合格,取得区卫健委统一制发的“妇女儿童保健入户访视证”后方能上岗。访视证采取一人一证,证件编号管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入户访视时要严格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有关要求,佩戴访视证,携带产后访视专用包(区妇保所负责硬件配备,定期检测更换),对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如发现阳性症状和体征,应当及时进行干预。
(四)行动要求
1、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先进表扬,深入挖掘树立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领,带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2、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母婴安全行动宣传,及时介绍工作进展,宣传典型机构、人员和事例,营造良好舆论范围。积极宣传扎根基层、情系群众的一线医护人员,增强医护人员职业荣誉感。
3、加强督导考核。要将保障母婴安全摆在卫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定期对辖区的母婴安全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督导考核,对工作进展成效、困难问题、经验做法等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