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29-9/2020-00017 | 分 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 | 发文日期 | 2020-08-06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卫生人才强基工程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卫〔2020〕11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卫生人才强基工程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属各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2018-2020)的通知》(连区政办发〔2018〕128号)、《连云区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连区卫〔2019〕151号)和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序时推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连云区卫生人才强基工程2020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区卫健委相关科室联系。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连云区卫生人才强基工程2020年工作要点
一、大力招聘引进基层卫生人才
1.推动落实基层机构编制动态调整,优先保障基层用人需求;难以核增编制的实行政府购买岗位办法。(牵头科室:人事科、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激励力度,多渠道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到基层工作。(牵头科室:人事科、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活动。(牵头科室:人事科、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采取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校园招聘、直接考察录用等方式加大招聘力度,为基层机构招聘5人以上。(牵头科室:人事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
5.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力度,稳定培养规模,计划招录7人左右。(牵头科室:科教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争取新招录学员2人以上。(牵头科室:科教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推进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建成1个实训基地。常态化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实用技能训练。(牵头科室:卫生科;责任单位:墟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组织落实国培项目,组织做好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牵头科室: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推动优秀卫生人才下沉共享
9.探索实行紧密型医联体内卫技人员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牵头科室:人事科、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副高职称前必须到基层服务1年的规定,接受全市下派任务。(牵头科室:医政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全面实施医师区域注册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鼓励医师向下有序流动。(牵头科室:医政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支持市级医院在职骨干医师到基层机构执业或开设医生工作室,建成3个基层名医工作室(专家工作室)。(牵头科室:医政科、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鼓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基层机构设置工作站、分站或者派驻专业人员。(牵头科室:卫生科、疾控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
四、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待遇水平
14.按照与当地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相平衡原则,合理核定基层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牵头科室:人事科、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落实基层机构绩效工资倾斜政策,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牵头科室:人事科、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实施全科专项补助计划,完成年度符合条件人员遴选确定,兑现补助经费。(牵头科室: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在基层工作人员的住房、就餐、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牵头科室: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卫补助、定额补助、一般诊疗费报销等补助政策。(牵头科室: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拓宽基层卫生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19.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力争建成1个社区医院。(牵头科室:卫生科;责任单位:墟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落实《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逐步提高基层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牵头科室:人事科、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完善基层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超岗位聘用政策口径,推动政策规范执行。(牵头科室:人事科、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开展新一轮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计划,遴选省、市、区级优秀骨干各10名,落实各项激励政策。(牵头科室: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大力宣传基层卫生人才先进事迹,在有关评先评优、人才头衔、社会兼职上向基层卫生人才倾斜。(牵头科室:人事科、卫生科;责任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