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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29-9/2018-00022 分 类 卫生、体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连云区卫计局 发文日期 2018-12-04
标 题 关于下发2018年《连云区基层卫生 骨干医师遴选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卫〔2018〕11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连云港市卫计委、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连卫基层〔2018〕12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2018-2020)的通知》(连区政办发〔2018〕128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启动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现结合我区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方案》
时 效 有效

关于下发2018年《连云区基层卫生 骨干医师遴选方案》的通知

关于下发2018年《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连云港市卫计委、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连卫基层〔201812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2018-2020)的通知》(连区政办发〔2018128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启动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现结合我区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方案》如下:

一、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岗聘用的基层一线提供首诊诊疗服务的临床医师。被评为省、市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者不参与遴选。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有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医德医风优良、服务对象和同行认可度高,工作实绩优秀、业务能力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2在连云区各社区卫生服中心(站)工作累计满1年以上(截止20181130日),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拔:近2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者;近1年内,有不良信访举报、投诉或有不良执业记录,核查属实者;近2年(2016—2017)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近2年内,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而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和医疗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者。

(三)遴选程序。主要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及考核小组、出台遴选实施方案、公布遴选程序、开展个人申请和中心推荐、材料审核和考核小组评审、局领导班子研究、公示、发文确认等基本流程。

1、成立组织。成立由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负责制定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实施方案和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审核推荐。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形式进行,由各中心进行推荐,由被推荐医师填写《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申报表》、《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量化考核表》,各中心填写《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汇总表》,由所在中心审核上报。

3、统一测评。考核小组统一组织测评,对被推荐医师逐一开展医务人员民主测评、中心领导班子测评并进行量化打分。

4群众满意度调查。主要测评服务对象对被推荐医师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5、综合评审。考核小组对被推荐医师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的基础上,区卫计局领导班子对被推荐医师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10名基层卫生骨干医师候选人。

6、公示。基层骨干医师候选人在区卫计局网站和所在中心进行公示一周。

7、发文确认。对确定的基层卫生骨干医师人选发文确认。

(四)遴选量化考核办法。

1、测评(25分)。区卫计局统一组织测评:中心领导班子评议15分、医务人员评议10分。

2职称5分)。医师2分、主治医师3分、副主任医师4分、主任医师5分。

3、工作年限5分)在我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截止20181130日)连续工作10年(含)以上5分、连续工作5(含)-103分、连续工作3(含)-52分。

4工作业绩(45分)。各中心上报被推荐医师的年度(2017.12.1 --2018.11.30)诊疗人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及内容、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数至区卫计局,最后由考核小组综合打分。

5、偏远地区政策(5分)。累计在连岛、高公岛、宿城、板桥中心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截止20181130日)得0.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不满一年不计分。

6、群众满意度调查(15分)。考核小组统一组织调查,每名被推荐医师调查5名服务群众:服务知晓情况5分,综合满意度10分。

7、加分项。已确认的省、市级特色科室负责人,分别加5分、3分;最高不超过5分。代表全区在市级及以上卫计部门专业技术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名,市级分别加432分,省级分别加543分;最高不超过5分。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共6分:近2年来年度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年度加3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所有被推荐医师对遴选量化考核得分的职称、工作年限、偏远地区政策部分进行如实填报,各中心对被推荐医师的申报表把关审核,上报被推荐医师的年度诊疗人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及内容、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数。考核小组在统一测评、统一审核的基础上,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候选人,区卫计局领导班子对被推荐医师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10名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候选人。

二、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卫计局牵头全面负责基层卫生骨干医师的遴选工作,区财政局参与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计划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遴选计划、遴选条件制定、材料审核和对遴选工作全程监督。要加强部门协作,科学制定方案,规范遴选程序,严格遴选纪律,把握舆情导向,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遴选结果社会公认。

(二)有关待遇及经费支持。对确定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的单位,按照年人均不低于1.8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经费补助。专项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对基层卫生骨干医师的个人补助。本周期内离岗的医务人员按全年实际工作月数占比*1.8万元发放补助。

(三)考核管理。开展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不得徇私舞弊,不得私相授受,遴选过程由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全程参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于违反遴选纪律的,要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骨干遴选、考核、退出动态管理机制。每名基层卫生骨干原则上一年为一个遴选周期,考核合格者滚动参加下一周期的竞争遴选,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下一个周期的竞争遴选。各中心做好基层卫生骨干医师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四)申报要求。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真实、规范、完整。各单位应根据要求,12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区卫计局卫生科,联系电话:82238321。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报表。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申报表(附件1)、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汇总表(附件2)、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量化考核表(附件3),附件123由中心盖章,附件2同时提供电子版。

2、证明材料。申报基层卫生骨干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在偏远地区的工作时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技能竞赛获奖由各社区卫生中心负责核实。

附件:1.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申报表

2.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汇总表

3.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量化考核表

4.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5.连云区基层卫生骨干医师遴选考核小组

 


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连云区财政局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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