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9-9/2018-00008 | 分 类 | 卫生、体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 | 发文日期 | 2018-03-26 |
标 题 | 关于成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技术指导中心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卫〔2018〕3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技术指导中心的通知》(连卫基层〔2017〕20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区指导中心)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技术指导中心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技术指导中心的通知》(连卫基层〔2017〕20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区指导中心)。区疾控中心吴安泊同志兼任区指导中心主任,区疾控中心惠康琴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区卫计局中医科傅喜敏同志、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孙新建同志、区卫生监督所张海云同志兼任区指导中心副主任。
区指导中心挂靠区疾控中心,经常性办公工作人员至少2人,由区疾控中心内部调剂安排。为保证区指导中心有序有效运转,安排至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求了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涵、意义;熟悉相关领域工作要求;要有敬业精神、合作精神和踏实工作作风,愿意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域奉献所学;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完成相关项目的计划、总结等。
区指导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调研、政策咨询等;承担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查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协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技术指导组承担的相关任务,定期组织专家开展活动;维护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技术服务平台,指导基层开展在线培训和项目在线管理;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收集、分析、报送等工作,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区卫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区疾控中心承担区指导中心日常办公等物资和后勤保障。
区指导中心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集中办公制度。区级技术指导组各项目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在市指导中心集中办公半天,通报项目进展和成效、专业条线项目督导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组织会审项目季度和年度报表,研究讨论下一步项目工作安排,搭建项目沟通、交流和学习平台。遇有重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可随时启动集中办公,视情况扩大集中办公规模,提高集中办公层次。
区卫计局负责协调落实保障市指导中心日常运转、培训、指导、督导、考核、评估等方面工作经费。
区指导中心要配合省、市指导中心,有效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项目指导工作机制。区指导中心要尽职履责,加强协作,着力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技术指导,搞好人员培训,抓好督查考核,做好信息收集、分析与利用息收集、分析与利用。
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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