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9-9/2021-00004 | 分 类 | 卫生、体育/卫生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 | 发文日期 | 2020-11-16 |
标 题 | 关于成立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卫〔2020〕16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成立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规章、市非诉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连区委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调解工作的综合管理,做好卫健系统行政调解相关工作,根据《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连区非办〔2020〕)1号文件要求,经卫健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区卫健委行政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翠玲 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井盛杰 区卫健委一级主任科员
惠永来 区卫健委副主任
赵斯刚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石义云、葛恒雷、靖晓川、孙宜发
区卫健委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惠永来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