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文件> 连云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文件
索 引 号 01425829-9/2019-00921 分 类 卫生、体育/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儿童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19-10-20
标 题 关于调整连云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区卫〔2019〕14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调整连云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连云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连云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长:李翠玲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员:范师凤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海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管员

王雪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科副主任医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连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谭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雪冰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

联系电话:0518-82311171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