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29-9/2019-00921 | 分 类 | 卫生、体育/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儿童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9-10-20 |
标 题 | 关于调整连云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卫〔2019〕14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调整连云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连云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连云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长:李翠玲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张芹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范师凤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谭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海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管员
王雪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科副主任医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连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谭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雪冰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
联系电话:0518-82311171
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