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8-4/2017-00011 | 分 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区文广旅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17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文体旅[2017]4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连云港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连旅发[2017]59号) 任务布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连云区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旅游科、旅游质量监督所:
根据《连云港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连旅发[2017]59号) 任务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连云区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连云区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7年7月17日
连云区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以安全稳定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局党组研究,从即日起至12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主题,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发展理念,局领导小组将联合全域旅游综合执法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积极协调、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旅游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促进全区旅游业安全有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区旅游局成立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程学桃
副组长:武心龙、裴小龙
成 员:栾海军、陈 静、何康鹏、周宏兰、金 剑、魏翠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三、任务及分工
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
(一)狠抓“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
1、重点检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驾驶技术,及身体状况、思想动态;检查车辆定期检查情况、车辆核载人数、车辆轮胎磨损状况等情况;检查旅游汽车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及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情况;检查旅游包车车辆是否长期在外地经营,以及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经营等行为。
2、与辖区内旅行社签订责任状,要求旅行社承诺包车安全,规避安全风险大的线路、不得租用“黑车”,尤其是在旅游旺季不得租用底数不清的车辆。
3、规范旅行社的租赁行为。督促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旅游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的驾驶人的资质,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督促汽车公司购买足额的保险。
4、严格要求导游人员上车之前查验车辆资质、运营证件,并在行程中经常监督、提醒司机安全驾驶。
5、严格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在行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
6、严格要求旅游包车规定配置“导游专座”,并要求导游乘坐专座,不得随意变更座位,以防行驶中出现意外。
7、督促汽车司机、导游提醒游客在汽车行驶途中系安全带,并监督甚至举报游客不系安全带行为。
(二)狠抓“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
1、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安全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实施经营许可,提高准入门槛,进一步规范内高风险项目运营安全管理。
2、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3、督促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乡村旅游区加强对高风险项目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游乐设施完好可靠。
4、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旅游团队的安全提示,对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项目的人群要进行必要的劝阻,提醒游客不要有打闹行为。
5、督促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乡村旅游区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游客引导和教育,对水上运动、低空飞行等游客参与较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提醒游客遵守相关规定,对身体状况不适项目活动的游客要进行阻止。
6、督促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乡村旅游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7、督促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乡村旅游区完善医疗急救站点,与120等急救热线建立联系,游客出现紧急状况能及时施救。
(三)狠抓“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
1、督促A级旅游景区及重点区域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测算出每个重点区域、每条线路和整个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摸清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制定游客分流预案。
2、督促A级旅游景区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在景区入口处要设流量警示牌,公布进入景区人数、重点区域人数、重点线路人数及相对应的最大承载量,公布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进入景区车辆数。
3、督促A级旅游景区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对景区重点区域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游客的数量进行控制。在人流集中时段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保证游客游览安全。
4、加强危险路段管理,实行专人值守。在危险地段、重点游览线路、特殊时间节点,要组织人员,实行专人值守,引导游客单向游览,形成循环旅游线路,有序分流,确保旅游安全。各景区道路、登山台阶要设置红色警示线,提醒游客注意登山安全。
5、督促旅游景区制定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操练相关人员。
(四)狠抓“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
1、加强出境游的安全风险提示。完善境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根据国家旅游局及时发布和撤销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引导游客理性出游。
2、加强对出境游客的安全宣传。向游客发放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安全须知,提醒旅客注意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自驾车安全事项、少带现金出国、乘车要系安全带等,提醒游客履行自身义务,寻求当地求助和领事帮助,提倡自救。要对各类案例、数据进行分析,以案说法,增强宣传说服力。
3、加强对出境游组团社的安全管理。督促出境游组团社严格执行《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安全规范》,加强对出境游团队安全管理,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地接社,对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评估,完善行前说明会安全提示教育制度,强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示与教育。督促地接社保障游客安全,不得损害游客利益,投保足额的保险。对诱导、组织中国游客赴境外参与黄赌毒等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进行严惩。
4、加强出境旅游保险保障。完善出境游保险体系,鼓励出境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
5、总结上报近几年出境游重大安全事故案例,案例格式由:基本情况、原因剖析、处置情况、经验教训四个部分构成,篇幅原则上不超过600字。
四、方法步骤
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8日前)
成立局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连云区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19日-11月30日)
1.开展自查自纠(7月19日-7月31日)
认真抓好旅游安全工作,落实旅游安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全区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企业自查自纠主要包括:企业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查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目标、时限等8月3日前形成报告。
2.开展督查整改(7月19日-11月30日)
在旅游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本地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对照整改时限、整改目标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协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监组织专项督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带队,有关成员参加,在9月底前,分组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相关单位发出《反馈通知书》,并对整改问题坚持跟踪问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紧盯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要把集中开展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以更严更细更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落实。
(二)精心宣传,深入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播放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行业开展的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使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为全行业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为,让专项行动深入人心,切实推动全区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统筹兼顾,确保成效。妥善处理好当前工作与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关系,要把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旅游行业的重要工作。要按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四)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要针对一些旅游安全重大隐患、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集中的或专项的安全执法活动,实现旅游安全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的有机结合。对于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约谈旅游企业负责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万无一失,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台帐,及时总结。及时建立台帐资料,将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表,健全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台帐资料;及时填写《旅游安全督查报告》(见附件1),对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旅游企业发出《反馈通知书》(见附件2),各企业收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人:栾海军;
联系电话:0518-81888121
附件:1.旅游安全督查报告
2.反馈通知书
附件:1
旅游安全督查报告
时间: 地点:
督查组成员:
被督查单位:
1.
2.
3.
4.
5.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与建议:
督查组组长(签字):
附件2:
反馈通知书
(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于 年 月 日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 县(区)进行旅游安全督查,实施方案的第 条第 款工作任务你们没有完全完成,希望你们收到通知后,立即抓好工作落实。
反馈问题如下: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