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联万家商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6年10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或个人从事零售业务许可 的行政事项申请。案号:0000177533,经审查,根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准予许可。许可证号:连新出发2016零字第Q01号,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10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连云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