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5818-4/2025-00001 | 分 类 |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文体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15 |
标 题 | 关于发布部分景区实施淡季免票政策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文体旅〔2024〕7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发布部分景区实施淡季免票政策的通知
海发集团、港城文旅公司: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精神,进一步促进连云区文旅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文旅产业提质增效,
结合我区景区运营实际,现对部分景区实施淡季门票减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2024年12月1日-2025年2月28日
二、景区名单
连岛景区、海上云台山景区、船山飞瀑景区
三、优惠内容
以上景区对全国范围内游客实施门票免费,请相关运营单位通知所辖景区做好门票减免工作。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