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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8-4/2019-00017 分 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决议
发布机构 连云区文广旅局 发文日期 2019-06-05
标 题 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连区文体旅〔2019〕3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尊敬的黄海滢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连云区调频广播电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针对当前连云区既没有电视台,也没有广播电台,经与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连云区委宣传部等部门沟通,认为我区辖区面积小、人口总量少,上级政策和现实情况决定了连云区暂不具备设立电视台或广播电台的基础条件。
时 效 有效

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黄海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连云区调频广播电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当前连云区既没有电视台,也没有广播电台,经与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连云区委宣传部等部门沟通,认为我区辖区面积小、人口总量少,上级政策和现实情况决定了连云区暂不具备设立电视台或广播电台的基础条件。

在对外宣传推介上,连云港新闻频道已开设了《美丽连云》新闻专栏,每周一期,于每周五晚间6:55在连云港新闻频道播出。《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均开设了“连云专版”,每周一期,专题宣传推介连云区发展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文化广电、新闻宣传、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争取推出更多更好的专栏节目,全面展示东部城区高质发展的优秀成果。

再次感谢您对连云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的对连云区文化工作保持关注。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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