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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5818-4/2021-00003 分 类 卫生、体育/体育 / 通知
发布机构 文体局 发文日期 2021-01-13
标 题 关于加强全区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其他〔连区文体旅〕〔2021〕2号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加强全区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区各健身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省政府、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当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现就加强关于全区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

各体育健身场所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责任落实无盲区、无死角。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各体育健身场所要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并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健康筛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场所要保持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对空调等通风系统的过滤网等设备和部位定期清洁消毒。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合理安排使用运动器材,尽量避免交叉使用,重复使用的运动器材要做到每人使用前和使用后都消毒。严格按照项目特点和安全距离要求,核定和控制进场人数。对所有进入场馆人员查验“苏康码”、测量体温,并做好各项信息登记工作,进入场所健身活动需全程佩戴口罩。

三、强化场所主体责任

各体育健身场所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防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订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要以单一经营场所(门店)为单位,制订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全员疫情防控培训。要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安全稳妥地做好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体育健身场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确保广大市民参与体育健身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