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8-4/2020-00020 | 分 类 | 卫生、体育/体育 /决议 |
发布机构 | 文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06 |
标 题 | 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72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连区文体旅〔2020〕3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72号提案的答复
王锦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连云港市游泳基地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在海一方公园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面积26公顷,是一座开放式的公园,经历2005年、2018年两轮提升改造,现已成为一座集休闲、观光、旅游等功能为一体,充分融合自然生态、休闲娱乐、碧海金沙海滨风光特色的现代生态滨海公园。但安全性角度来考虑,该公园尚不具备建设永久性游泳基地的条件。
一是水域安全条件不具备。由于这片水域水底情况复杂,深水区与浅水区落差大,拦沙堤附着大量海蛎生物极易割伤身体;水面航行的工程船、渔船等船只多,历史上多次发生安全事故,不利于开展游泳活动。
二是安全救援保障条件不具备。该公园水域面积广,水上监控难度大,救援人员、救生艇等保障能力不足,对于游泳爱好者在此水域的游泳活动,很难做到日常的安全保障。对于往年连续多次举行的全国游泳邀请赛等专业赛事,都需要主办方协调有关部门,配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安全保障,才能够确保比赛万无一失。
鉴于以上原因,在海一方公园目前还不具备作为游泳基地的条件,方案可行性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论证。
感谢你们对连云港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特别是游泳事业的发展,我们会结合实际进行全方位的考虑,协商研究,争取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李清波;联系电话:8188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