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5818-4/2020-00005 | 分 类 |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卫生、体育/体育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文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24 |
标 题 | 关于印发《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区文体旅发〔2020〕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区图书馆、文化馆,各街道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办),各旅行社、星级宾馆酒店、体育公共场所: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4日
连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迅速落实省市区和上级文化体育旅游部门有关防控要求,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切实做到“四个到位”,有力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效防控,完善应急预案;守住关键环节,落实相关举措,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健康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防控知识,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坚决维护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防控形势稳定
二、工作部署
1.加强疫情期间旅行社管控。严格落实省、市旅游部门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各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对已经签订合同的游客和市民,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善后工作。对正在进行的行程,能取消的立即取消,确有困难的立即缩短行程,提前结束旅游计划,加强团队成员管理,团队行程中发现体温异常者,要及时安排其就地就诊,并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要对旅游大巴和相关驳载工具定期进行消毒。
2.强化旅游星级饭店、各乡村民宿、农渔家乐管理。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监测工作,重点是加强客房、餐厅、厨房,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管理,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对所有入驻客人,特别是来自武汉等疫情重点区域的客人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隔离和控制传染源,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3.突出旅游景区防控。旅游A级景区和各乡村旅游点全部闭园停止营业。要加强对旅游场所和设备、设施以及自用交通工具(含景交车、游艇、电瓶车等)管理,每天进行消毒,确保不留死角。春节期间大型文化娱乐活动一律取消。要加强对进入景区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者,应劝阻其进入景区,并报告有关预防机构。要建立健全急救制度,备足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加强文体场所管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连云港老街各展馆、体育健身场馆以及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全部闭馆。要按要求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内部清洁卫生管理,排查并消除病毒传播隐患。要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报告区疾控中心。各街道文体中心春节期间不组织各类群众集聚的文体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信息报送。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日报制,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杜绝谎报、瞒报、漏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汇总信息,按时报送市、区相关部门。
2.严格值班值守。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取消春节休假,全员在岗,其他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时联络、快速处置。
3.实施联防联控。各职能部门在抓好本系统、本领域职责任务的同时,积极主动与相关行业单位沟通协调,加强联防联控,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联系人:何康鹏;电子邮箱:lyqwhj2007@163.com。